公司治理
推動與執行
推動單位及運作和執行情形
本公司目前由財務處專職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、辦理公司登記及變更登記、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。本公司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由財務處處長兼任執行,以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。財務處處長除已具備從事會計等管理工作經驗數年,亦秉持公司治理之主要精神,持續進行該職務應盡之相關事務。本公司治理人員主要職責為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、協助董事遵循法令、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等。
業務執行情形
- 協助獨立董事及一般董事執行職務、提供所需資料並安排董事進修:
- 針對公司經營領域以及公司治理相關之最新法令規章修訂發展,定期通知董事會成員。
- 檢視相關資訊機密等級並提供董事所需之公司資訊,維持董事和各業務主管溝通、交流順暢。
- 依照公司產業特性及董事學、經歷背景,協助獨立董事及一般董事擬定年度進修計畫及安排課程。
- 協助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程序及決議法遵事宜:
- 向董事會、獨立董事、審計委員會報告公司之公司治理運作狀況,確認公司股東會及董事召開是否符合相關法律及公司治理守則規範。
- 協助且提醒董事於執行業務或做成董事會正式決議時應遵守之法規。
- 會後負責檢核董事會重要決議之重大訊息發布事宜,確保重訊內容之適法性及正確性,以保障投資人交易資訊對等。
- 維護投資人關係:視需要安排董事與主要股東、機構投資人或一般股東交流與溝通,使投資人能獲得足夠資訊評估決定企業合理的資本市場價值,並使股東權益受到良好的維護。
- 擬訂董事會議程於七日前通知董事,召集會議並提供會議資料,議題如需利益迴避予以事前提醒,並於會後二十天內完成董事會議事錄。
- 依法辦理股東會日期事前登記、法定期限內製作開會通知、議事手冊、議事錄並於修訂章程或董事改選辦理變更登記事務。
- 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。
-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標準、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,與薪資報酬之政策、制度、標準與結構,並於年報中揭露績效評估標準之內容。
-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,並依據績效評估標準所得之評估結果,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。